以坚实的民生制度保障增进人民福祉
作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石智雷
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增进人民福祉是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深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初心使命,也将使我们党长期执政的群众根基更加牢靠。
抓民生,抓住了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十八大报告指出,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将“幼有所育”“弱有所扶”加入其中,这样的安排基本覆盖了每个人生命全周期的所有重要方面。习总书记指出:“抓民生就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
推动民生工程不断取得新进展,必须直面新时代条件下的新矛盾、新问题,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首先,抓民生要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实力大幅提高,也开启了人们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其次抓民生需要以坚实的制度保障为基础,建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坚持全覆盖、突出保基本,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使人民生活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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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石智雷